7 大特征暴露“假药网站”
据新华社报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部分互联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了《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并提醒消费者,不要在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互联网站上购买药品。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http://www.sda.gov.cn )浏览 30 个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名单。 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 7 大特征 ● 网站开办单位通常假冒或伪造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 ” 。 ● 页面上所标示的网站开办单位和地址是虚假的;咨询、销售 “ 药品 ” 的电话为小灵通号码或手机号码,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药品。 ● 网站宣传和销售的 “ 药品 ” ,通常声称可以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疑难杂症或性病等。 ● 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医学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指定、推荐该 “ 药品 ” 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产品。 ● 页面上非法链接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 ” ,并恶意篡改页面内容。 ● 页面上充斥大量以 “ 政府官员 ” 、 “ 权威专家 ” 、 “ 患者 ” 的名义,通常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 ● 网站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邮寄 “ 药品 ” ;或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销售药品。 [详细]
2008-05-30 14:14:34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