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涉假召回获利超百万 代言人姚明成被告
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葛根提出物、左旋肉碱胶囊等产品,不仅食用后没有达到厂家和经销商所宣传的效果,另外,该产品经广东省珠海市质监局证明为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是非法生产销售并要求召回涉案产品。珠海质监局早在2012年8月22日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十二篮左旋肉碱片”进行立案调查,但仍有市民在2012年11月后购买到相关产品。该公司在立案调查后是主动提出整改并召回部分涉案产品,但已流向销售终端的产品召回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明星为问题食品代言要不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提问,最高法司法解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做宣传的,应依法定罪。从一般理解来看,犯罪主体不包括广告代言的明星。该承担相应责任的要依法追责,而非此前被误读的“明星不需担责”。[详细]
2013-05-16 09:19:14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