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期超声检查的目的主要是排外大部分胎儿畸形,因此检查内容都是围绕不同时期胎儿生长的结构情况以及我们的最佳观察时期来设置的。专家建议一般的产前超声波检查应该采用最小化原则,不要因为某些非医学诊断需要的原因进行多次的超声波检查。但这并不意味着做B超检查越少越好,除了两次必要的检查外,还要根据准妈妈的身体情况,根据医生的医嘱进行必要的检查。[详细]
目的主要是排外大部分胎儿畸形,因此我们的检查内容都是围绕不同时期胎儿生长的结构情况以及我们的#!佳观察时期来设置的。[详细]
整个妊娠期至少要进行三次超声检查。[详细]
我国每年有90万例的缺陷儿出生,普及产前超声检查无疑是提高缺陷儿检出率,降低缺陷儿出生率的有效途径之一,这需要国家加强中西部和基层医疗硬件配置和人才输出,并且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详细]
据《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产前超声检查分三类(2006年9月1起执行):[详细]
包括确定胎儿是否存活、胚胎数目、胎先露和胎动情况,测量羊水量,观察胎盘脐带,测量双顶径、腹围或腹径、股骨长,联合应用双顶径、腹围、股骨综合估计孕周大小及胎儿体重,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粗略的筛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