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问题食品的召回程序比2007年实施的规定有所简化。同时,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对于因为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并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但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详细]
近日,湖北武汉在全市中小型食品销售店中启动以“四好”为基本标准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详细]
27日下午,甘肃首家转基因食品销售专区现身该省省会兰州繁华市区一家大型超市,基于当前国内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仍在争论不休之际,供消费者“自主选择”。[详细]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淳溢香”牌葵花籽油等25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详细]
9月10日接群众举报反映贵阳沃尔玛超市销售霉变、过期食品,当日记者即前往该市沃尔玛人民广场和沙冲路卖场进行暗访调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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