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
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李燕上书申请“安乐死”,牵动了不少人的心。不久前,中山大学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透露,每年该院都有两三例提出“安乐死”的病人。 安乐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安然的去世;二是无痛致死术,为结束患者的痛苦而采取致死的措施。安乐死可分为被动与主动安乐死。被动安乐死是消极的安乐死,停止治疗和抢救措施,任晚期病人自行死亡;主动安乐死又称积极安乐死,由医务人员采取给药加速死亡,结束其痛苦的生命,让其安然舒服地离开人世。 法律规定:即使自然人同意,别人也无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因此,即使医患双方签定“安乐死”的免责协议,在法律上也不成立。因此,应该通过政府行为或社会的力量,让他们临终期间减少心理上的负担,也是他们的一种解脱。 安乐死在全球都存在争议和立法难题。目前,国内不少机构所做的就是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关怀受疾病折磨的患者,让他们克服对绝症的恐惧,提高生存质量。 [详细]
2007-03-27 00:28:2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