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要求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降至10%以下
6月20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通知,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提出明确要求,力争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通知要求,各市级卫计委和中医药局要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类别医院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立足实际,认真分析,科学测算,确定本地区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以下简称控费目标)。控费目标的确定,应当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详细]
2016-06-22 15:30:0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