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九成虚假违法 严重违法占39%
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政告诫会”,对全国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了行政告诫。从2012年和2013年1-3月期间,监测数据显示: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其中,严重违法广告占虚假违法广告的39%。被告诫的企业中有4家证件持有者所属地在北京,分别是涉及红阳牌海葆软胶囊的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健都牌润通胶囊的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涉及碧萝芷片的北京倍和德营养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涉及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的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详细]
2013-06-08 15:42:15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