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开禁”能堵住“走穴”暗潮?
近日,卫生部在网站上公布《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通知》还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引导医师合理流动,并鼓励医师主动自愿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这一纸通知,可以视为新医改方案条款———“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具体细化。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是不是“走穴”的合法化?这一制度能否真正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本报记者对这些热点话题进行了采访。[详细]
2009-09-22 09:34: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