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病放化疗报销比例提高
2012年,珠海印发了《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及退出标准的通知》,规范了门诊特定病种的认定及退出管理,满足参保人的门诊就医需求。但近两年在政策执行中发现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引导参保人在门诊进行放化疗治疗政策的吸引力不够,一些可在门诊治疗的患者依然坚持住院;二是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到零售药店存在用药安全隐患,零售药店对肿瘤等高额费用病种用药存在不规范、不合理及滥用药物造成基金浪费等现象。因此,近期市人社局广泛收集意见后,决定对门诊特定病种政策进行调整,主要针对肿瘤病种待遇。[详细]
2016-10-13 14:30:54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