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公布“10·8”食物中毒事故调查结果[详细]
小贩陈某为了使自己的汤圆看起来更加亮,在原料米粉中加入了“亚硝酸钠”,结果导致顾25名客食物中毒。洪山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陈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罚款1万元。 [详细]
近日,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有毒的牛羊肉,该工厂用鸭肉、羊油等原料掺杂非法添加剂生产出供应市场的牛羊肉卷。工厂把收购来的鸭肉等原料都放进池子浸泡,期间加入不同的添加剂,使其看起来更像牛羊肉,其中,这些假肉卷亚硝酸钠超标2000倍对人体身体危害严重。[详细]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卫生局18日公布查获位于内湖区“台全热狗火腿行”使用非食品用亚硝酸钠及硝酸钠制作热狗、火腿及培根食品,且贩卖给5家食品业者,卫生局现场立即要求业者回收、下架相关产品,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主动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详细]
因担心爷爷的后老伴争夺全家唯一的房产,刚满18岁的小伙潘某用购买的亚硝酸钠注入盒装露露,作为礼物送给“后奶奶”杨某,欲将其毒死,不想却让收废品的老郑年仅5岁的儿子误喝后死亡。昨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未当庭宣判。庭上,潘某称因家境原因20年来一直与父母同睡一张床,毒杀奶奶仅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详细]
“中秋节本来想吃德州扒鸡,但看到配料成分里有亚硝酸钠,我们就不敢吃了,担心亚硝酸钠就是工业用盐,吃了中毒!”今天,消费者崔女士拨打本报新闻110热线电话反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