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出首张《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
从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市的首张《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已开出,以督促医师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深圳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此《管理办法》,深圳将对在依法执业、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当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到一定分值时将依法对医师给予一定的处理,如重新参加培训、暂停处方权,严重的将影响医师定期考核,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等。[详细]
2016-03-14 09:51:11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