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2月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于今日起正式施行。6月30日,食药监总局特发布关于实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年第103号),通告显示,“2016年7月1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机构统一受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注册申请。”[详细]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发布通知,分别就《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目录与原料目录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详细]
CFDA下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从本期开始,本报将邀请政府、协会、学会和企业界人士共同对此进行讨论,并收集和分析相关建议,供有关各方参考,敬请广大读者留意。[详细]
5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试行)》,调整了药品注册收费标准,制定了医疗器械新的收费标准。同时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工作健康发展,2日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详细]
今年3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实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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