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头痛护士输错液致其死亡 医院被判赔34万元
今年3月20日,信阳市民谷某因头部疼痛到信阳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随即谷某入住该院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37床,当天中午该院对谷某进行输液时,错把38床患者的输液药输给谷某,之后谷某出现不适反应。3月23日凌晨,谷某开始出现意识不清、呼之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后谷某家属多次找到院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一怒之下将医院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院方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91939.66元。[详细]
2012-06-20 09:02:0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