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政策解释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残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详细]
2016-06-22 15:37:19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