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告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次审议稿对医药、保健食品广告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提出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烟草广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详细]
江西省卫生、人事、民政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2011年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考核评价标准,规定一年内因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处4次以上的民营医院,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详细]
凡有“祖传疗法”、“根治”某病字样,或有“治愈”患者现身说话、“明星助阵”的医疗广告,均为违法发布,虚假宣传。北京市卫生局昨天发布虚假医疗广告“鉴别指南”。[详细]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规范企业广告发布行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4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在京召开违法广告发布企业行政告诫会,对全国30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产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详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刚刚实施,百度搜狗就因涉嫌对违法医疗广告未尽审查义务,而被立案调查。[详细]
7月26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作出决定,对北创牌德圆胶囊等四个发布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全省暂停销售。这些保健食品主要是今年以来多次在浙江省有关市、县电视台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且情节严重。[详细]